发布时间:2025-09-18 浏览:0次
文|江啸龙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已于2025年9月1日开始实施。解释(二)在用工主体责任、混同用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标准、竞业限制、社保缴纳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企业影响重大。
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视为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包括:(1)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1年以上且期限届满;(2)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期限届满;(3)单位变换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但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未发生变化且为非劳动者原因的;(4)单位违反“诚信原则”规避再次订立合同行为期限届满的,为企业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规定。
基于以上规定,企业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
1.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若符合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到期后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时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将受到限制。
2.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订的,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赔偿恢复期间工资损失的法律风险。
那么,企业该如何调整管理思路以避免上述法律风险的发生呢?
一、根据岗位特点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企业可以根据用工周期、岗位需求等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例如,为完成某一项目而设置的岗位,企业可以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季节性、周期性较强的岗位,企业则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订立短期、非连续性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二、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避免短期内出现“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的发生
企业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具有较高的自主决定权,因此对于长期稳定的用工岗位,企业可以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总体而言,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稍短,第二次期限较长,以避免短期内出现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的发生。
三、引导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企业应提前主动了解劳动者的续签意向,并作不同处理。对于希望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则应及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希望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则须与其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避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况的发生
在劳动者已经明确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企业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则应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切不可通过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方式终止用工,否则将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解释(二)的颁布,对企业依法用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企业管理提供了更清晰、更明确的思路。在此背景下,本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依托“劳动管理+法律”开发、优化了多款法律服务产品。我们相信,只有把法律融入到企业管理中,才能让企业远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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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啸龙
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金华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业务特长: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管理
执业以来,专注于企业用工法律服务领域,以“管理+法律”双维驱动为核心,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避用工风险。深耕劳动法实务多年,累计为超100家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全流程服务,涵盖制造业、互联网、零售等多个行业。
服务理念:“管理+法律”,以专业实力护航企业用工安全。
编辑:葛云
终审:曾鲁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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