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研究 > 公司治理篇

律师实务|公司利润分配决定权在哪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2299次


 文 ▏曾鲁翠


近期小编碰到一个案件,甲乙是A公司的股东,股权各占比50%,平时公司均是由甲经营及控制。公司成立至今已经多年,乙对公司的情况均不清楚,只是听说有盈利,但是未进行过分配。所以要求甲股东进行分红,但是甲股东拒绝,回复他是公司没有盈利反而亏损。这样情况下,乙过来咨询,他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润分配权。通过这个案例,小编想跟大家聊聊利润分配权。
(一)利润分配的前提那就得是有利润

如果股东是参与公司的经营,是能够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也是可以知悉。但是如果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根本不了解,那此时应该发挥一下股东的身份,运用股东的查阅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利润分配决定权在哪
1.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紧接着就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公司利润分配应最终由股东会作出决定,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赋予股东、董监高等作为个人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

4.那接下去面临的问题就是必须要召开股东会对利润分配进行决议,如无特别约定,该项股东会决议只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5.此时股东可按该股东会作出的分配方案要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还是不同意,可以将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决议请求公司支付利润,即“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如果股东会对分配方案无法达成决议,股东是否享有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分配利润?

通过股东会对分配方案作决议然后进行分配,不然还是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的,这个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但是如果没有决议,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五条还规定,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但未提交利润分配的决议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那么股东股东是否享有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分配利润?

通过案例查询,我们发现最高院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
1.支持股东诉权的判例
案例情况:上诉人山东汉诺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公司、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2014)民二终字第74号]最高法院认为:“对于当事人提起的某项诉讼请求应否受理的判断,并非要求该项诉讼请求需获得实体法上的支持,而是应以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受理标准的一般法律规定并结合与该具体诉请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认定。本案中,汉诺集团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起诉请求分配公司利润,根据民事诉讼法、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诉请的受理标准和条件法律均无要求公司内部先行决议的特别前置性规定。因此,一审裁定驳回汉诺集团的该项诉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项诉讼请求。至于案件受理以后,当事人的该项诉讼请求能否获得实体法上的支持,需待案件实体审理以后由人民法院以实体判决的方式予以处理。”
2.不支持股东诉权的判例

案例情况:上诉人武汉华益路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长益资源路桥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2015)民四终字第4号]最高法院认为:“股东虽基于投资关系取得利润分配的期待权,但能否转化为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取决于公司是否盈利以及股东会是否依法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等多项条件。故在股东会作出决议之前,股东并不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继而不具有相应的诉权,股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缺乏法律依据。本案上诉人华益公司系上诉人武汉路桥公司与被上诉人长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适用前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华益公司虽然未设立股东会,但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定。长益公司诉请华益公司支付2008年及2009年至2013年利润,并未提交华益公司董事会相关年度决议支持其主张,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华益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缺乏法律依据,其诉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华益公司的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在公司对利润分配没有形成决议的情况下,股东要求进行利润分配的第一层障碍是股东是否享有起诉的权利;第二层障碍就更加艰难了,那就是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