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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从实际投资人的角度看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2067次

  文 ▏曾鲁翠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因股权代持而引发的股东资格确认等相关纠纷较为常见。实际投资人可能基于个人自身特殊原因考虑或者实际投资人不符合商业合作要求,需要他人代为持股亦或者出于规避法律限制的需要等等各式原因,不愿意进行工商登记。实际投资人与隐名股东通过协议确定代为持有股权的事实,对于代持的风险,实际投资人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实际投资通过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名义股东擅自对股权进行处置。这其实是实际出资人所面临的风险系数最高的一种,名义股东属于工商登记备案的股东,只要签署相关文件就可以将股份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而隐名股东无法约束。

2、股权代持协议因违反或规避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导致隐名出资的行为无效。比如,外国人假借国内个人名义开办内资企业进行投资,这明显属于规避外商投资需经行政审批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隐名股东在投资后想转变为显名股东,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认可,如果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认可,隐名股东可能面临无法转为显名股东的尴尬局面。

4、名义股东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在公司工商登记上体现只有名义股东,而没有隐名股东的任何信息,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法约束第三人,股权被有权机关处置的风险极高。

5、名义股东可能会在股权取得、表决权的行使、利润分配等方面背离隐名股东的本意或实施损害隐名股东的行为。

6、名义股东如果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所代持的股权的处置将成为一大难题。

实际投资人的风险防范措施。

1、选择可以信赖的伙伴作为合作对象,综合考虑合作对象的信誉、为人处事方式。名义股东的信誉品质为首要考虑;其次就是名义股东发生负债的概率等;

2、保证股权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审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3、股权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量身定制,涉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都应该有所应对措施及防控条款;

4、如果股权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股权代持已成为大家熟知的一种直接持有股权的变通方式,因其具有隐密性和灵活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实际投资人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出资安排。但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投资人应综合评判其中风险后再考虑是否以此方式进行投资。